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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11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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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第1篇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惩奖制度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处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总分不合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2、对上次检查出的隐患未按“三定”(定措施,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1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1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惩奖制度

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处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总分不合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2、对上次检查出的隐患未按 “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项罚责任人50元

3、对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隐患罚责任人100元;

4、脚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电梯,搭吊、施工用电,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而使用,罚责任人50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人罚款20元,在高处悬空作业不栓安全带者每人罚款50元;

6、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有防晒设施和明显的防火标志,应安装有出厂合格证的保险装置,乙炔与氧气瓶存放点要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凡违章者罚责任人50元;

7、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应装各种限位器,吊钩保险齐全,灵敏可靠,凡不全或失灵,符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8、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冒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司机等责任人罚款100元;

9、对挪动安全设施,如跳板、安全网、盖板、防护栏杆、外架等不及时复原的违章者罚款50元;

10、各种施工机械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防护罩,机械保持清洁润滑,螺丝紧固,凡无罩、不卫生、润滑差、螺丝松动、每台机械罚责任人20元;

11、配电箱要符合规范,门锁齐全,有防雨设施,箱内无杂物,清洁卫生,下班或停电必须切断电源上好锁,对上述违反者罚款责任人50元;

12、开关箱应符合 “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熔丝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胶开关外壳不得有破损,对违章者罚款50元;
动力电必须按要求进行接零保护,地下室、楼梯、电梯部位必须用安全电压,电线、电缆架设,绝缘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

13、高处作业者包括楼层内,严禁向、向地面抛掷任何东西,包括工具、材料、物料、石块、垃圾等,凡违章者处罚50元。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2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
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
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
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3篇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成立专用帐号。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开工前,要及时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率。

四、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的发放与收缴,禁止乱用职权,**。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

二、在组织竞赛时,将安全卫生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

四、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防范发动群众宣传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人人有责,完善工会与群众的联系。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

二、负责新工人的招考、录取和分配。

三、编制、实施各种培训计划和规划。

四、协助进行干部考核,负责职工考核定级和调级工作。

五、负责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供应计划。

七、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单和奖金分配方案。

八、办理职工调动及离退休手续,进行社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九、编制企业用工计划,参与审批生产单位的兑现方案,做好工资报表。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 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其管理项目管理班子,建立项目内部各级责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制定施工项目规划,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全面负责,进行全过程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

四、在施工项目中,负责履行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差异,必须及时向公司经理反馈,使合同执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维护和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

五、合理组合、优化配置并落实项目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积极应用新技术、先进工艺和新型材料,组织好项目施工工作。

六、组织和参加有关协调会议,处理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内外分包单位的关系。

七、严格执行公司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珊公闭、个人的利益关系。

八、组织和落实处理、变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结算工作;
督促落实做好:工程资料和施工验收工作,负责撰写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总结。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后的工程质量跟踪回访工作。

十、负责组织项目内的同度资金及工程成本分析,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十一、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项目经理部自身失误,而造成项目成本超支,负责部分经济责任。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作项目经理的工作,按照项目经理的委托,主持项目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工程施工总工期的要求,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当工程进度滞后时,提出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

四、根据施工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机械设备投入、调配意见;
并根据机械设备的状况,及时督促维修、、保养、修理,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督促有关人员合理使用机械设备。

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调配的意见和提出材料供应计划。检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时调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计划。

六、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部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督促检查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维护企业利益。

三、参与项目的经济活动分析,监控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经济盈亏状态,并当好项目班子的经济参谋,协作审查统计进度报表。

四、做好增减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现场项目成本台帐?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对项目部的管理费用成本和总目标成本负责,确保施工项目综合目标成本的实现。

六、建立现场项目预结算台帐。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对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四、做好检测和试验工作。

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项目部总体施工日志和会议记录。

七、负责有关规范,标准及文件的收集工作。

八、负责工程基础资料编制的指导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公文办理程序的要求,负责公文和有关资料的打印。凡是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安排打印。

二、按照保密条例保管并按规定做好使用各类证照、文件的登记记录。没有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阅、抄袭本项目部的文件及资料。

三、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到热情有礼、文明用语;
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事前应先了解来访内容,在征得接待者同意后才准将来访人员接到有关人员办公室。

四、负责电脑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编录、保管好有关电脑技术的图片、资料,做好有关数据文件和程序资料的备份、保存以及归档。

五、负责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公;
司办公室的委托,进行电脑设备的维修工作。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七、协作做好工程资料工作。

八、负责项目经理办公室的整理。

九、协作项目经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收集项目部各施工员提出的材料计划、整理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向公司申请,并督促材料按时到位,做好收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按时提交项目部材料统计报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定期进行物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项目部材料:进行文明管理。

四、负责提出项目材料费用的控制意见,供项目部制订相关控制措施,对项目部的材料费用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五、负责收集材料合格证、试验证、使用证等有关材料使用证书,对不合格材料拒绝接收,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六、做好材料防盗、防火、防损坏等防范工作。

七、搞好仓库内及周边卫生。

八、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

二、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对所管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直接责任。

三、认真参与编制和执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必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同意。

四、以书面形式认真向生产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五、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时的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发现有违章者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经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则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违章执罚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和停止其作业。

七、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每周-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项目部的月度安全生产检查。

八、组织实施各层级检查时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写整改记录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书时,则应抓紧落实复查整改措施,并经签发部门复查签认后方能复工。

九、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脚乎架塔设和钢井架,塔吊安装等验收工作,所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达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同时参与组织“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分析会议,吸取教训,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经常教育和督促组员严格配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制止组员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二、上班前,负责检杳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及阼业环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施工员报告,并暂时停±E作业,直至经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对本组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时作好安全操作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的记录,不得漏记。

四、带领本组成员积极参加现场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组员的意识,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安全学习记录。

五、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施工员或质安员填写职工工伤记录表,并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措施。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积极参加现场组织的定期(周期)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七、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并做好班组安全自检工作。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听从机电水班长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时必须穿项目部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卡,并戴好安全帽,进行特殊作业时,还必须戴好用好相关防护用品及器具。

四、熟悉和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较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做好巡查记录。

六、跟班作业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备足用好电器具。

七、做好机械维修、保养工作以及水、电线路的维护工作。

八、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施工项目现场的机械、电器设备等管理措施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机电设备的进退场计划、实物的统计、台帐和费用台帐并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四、负责制订和实施项目的机械设备费用控制措施,对项目部机械费成本负责。

五、工作标准:

1、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搞好本职工作。

2、按公司有关机械设备和电的制度规定,配合项目做好施工机械,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每天对工地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安全。

4、参与制订项目现场施工设备和用电、用水的配置方案、配合项目部做好起重设备的报装、安装、拆卸工作,以及验收工作。

5、掌握项目施工机械使用情况,及时参与和协作项目部解决设备安全使用的技术问题,并对临电、临水安装验收。

六、对施工班组机具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上报项目经理。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生活后勤管理、生活设施管理、饭堂管理民工宿舍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计生工作管理等。

三、负责项目部的治安、保卫、防火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项目部全体员工的教育组织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调入和新招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六、会同资料员、文员搞好各类宣传专拦。

七、经办员工因违反有关制度的处罚手续。

八、做好保卫班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定,完成保卫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保安负责人做好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巡逻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和打架斗殴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协助保卫负责人处理。

四、掌握施工现场住宿人员情况,牢记报警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五、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提前15分钟交接班并做好登记,值班执勤期间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六、认真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管区的材料、设备是否有被盗、被破坏情况,若发生被盗事件,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关责任,视情节严重由公司或项目部对责任人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做好夜间经常性的巡逻工作,对易被盗的材料、设备必须逐一检查到位,不准值班打瞌睡,发现值班睡觉,第一次警告,第二、三次每次罚款50元,发现晚上值班睡觉

超过3次以上时,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八、对外出人员所带的包裹、行李要认真检查;
私人带人工地的电线、电器等容易与工地混洧的物品,进场时要求自觉进行登记,以便退场时核对。

九、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登记和进退场车辆的检查,材料运出凭放行条放行。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服从项目郎的管理和服从食堂管理指导。

三、上班时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并戴上口罩、胸卡。

四、要搞好个人的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加工程序制作食品,始终提供新鲜、干净、味好、量足的食品给员工就餐。不准向工人出售发霉变质的饭菜。

六、根。据项目部开饭时间的要求,按时上班,确保准时开饭+对工人服务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

七、经常性的保持饭堂内部清洁及划分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做到残碴、剩饭不隔夜处理,当天的餐具每餐应洗干净并消毒,不库存隔夜青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八、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室。

九、随时将关好锁好门窗,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二、清洁工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三、要撑握好作息时间,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完成好卫生清洁工作。

四、清洁范围为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室、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公共走廊及场坪卫生、厕所卫生、浴室卫生、消毒工作等。

五、一般在早上较彻底地清洁一次,其后巡查若干次,对不清洁的部位要及时清洁。

每星期对生活区域消毒二次。

饮茶(水)器具每天消毒一次(开水消毒即可)。

六、在进行厕所、浴室消毒或清洁时,要出示标示牌。

七、爱护好公物,遵守保密规定,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操作;
无安全交底不操作;
无安全自检不操作;
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
机械、电气无防护装置,压力罐、电气焊等无防爆装置不操作;
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
吸烟入室,生火登记;
互相监督,高级工负责。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五、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六、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使用。

九、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十、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危险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五、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代,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
对流动式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辐射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八、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习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拆除模板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拆除任何防护设施,加强自我保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
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随时清理,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灰、砂、石等,分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八、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好防护镜,并不得两人对面操作。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及时清扫干净。

九、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相互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得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按规定搭拆脚手架、井架、各类垂直运输架、安全网及“四口”防护等,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本工种组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搭设的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
所用的器材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在支模时应按顺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支设3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足3米的,可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七、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高处跌落。

八、拆除模板时,一般要先采用长撬扛,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已拆除的模板、立杆、支撑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跌落。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干随清,分类堆放钢筋,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砼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操作面上电缆不得随地拖拉,不得挂在脚手架上。

六、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而且懂得机械原理和维修。

七、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习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使用打桩机,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三、打砼预制桩,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规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四、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五、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用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六、对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砼。

七、钻孔灌注桩浇注砼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八、工作时,对各级主管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各类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于专用库房内,不允许与其他材料混放,对挥发性油料必须存于密闭容器内,不许设专人保管。

三、油漆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住人。

四、进行油漆作业时,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伤手或刺激性气味危害。

五、进行油漆作业时,应远离火源,不得作业时抽烟,远离电焊操作区。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机械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各类施工设备,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并在班前试运转或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把闸箱锁好,同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高处检修应系好安全带,加强自我防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操作的机械设备,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起重工在从事吊装作业时,应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二、上岗前要衣着整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击脚手架等任何防护设施。

三、认真学习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熟悉安全知识,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观察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无异常,然后先空载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吊物运行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起降重物要响铃示警。

五、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吊”进行作业,起吊时坚决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行动,对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工作中要精力集中。

二、认真学习司索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试吊,把重物吊离地面1米左右检查负荷有无超重,被吊物平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捆绑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四、起吊后司索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应运力吊物并撤到安全地方

五、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班前戴好安全帽,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
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四、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五、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六、检修中机械应有“正在维修,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七、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八、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九、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防线操作时应错开。

十、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信号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负荷试吊,并在正式吊运前检查负荷、平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不得马虎从事。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有施工负责人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运方案。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时带好安全帽,佩带袖标,手拿红绿旗及哨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撞脚手架等任何防护措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从高处吊运的一切物品,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危险处施工应系好安全带。

四、屋面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或者杂孔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加设水平安全网。

五、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裤脚、袖口应扎紧,配戴手套和护脚,操作时要注意风向,防止下风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砂轮、切割机、爬梯、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操作,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班后闸箱断电上锁,随时清理各类管道等材料,按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帽、防护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闸箱断电上锁。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企业安全条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工具和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己无关的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七、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固壁支撑。掘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高度不得超过米。

八、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吧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上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九、从砖垛上取砖时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递。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十、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垫好绑牢。

十一、要坚决听从工地安全人员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消防、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工程的安全性能。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能保证建筑结构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遇有重大修改的,由建设单位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有异议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在勘察、设计方案中提出防范、补救措施。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
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
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
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三十九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对职责范围内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负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土建、电气和机械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可以依法提出不予晋升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二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

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拖延迟报、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投诉。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事故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其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四)将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第四十八条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5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㈠、公司经理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责任人签字:
日期:

㈡、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责任人签字:
日期:

㈢、公司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公司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责任人签字:
日期:

㈣、项目经理(工地)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组织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组织本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6篇

文章标题:建筑工程公司20xx安全工作计划

建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标准,提高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1、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现场达标率为100,加强文明施工的过程管理,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部位

1、需重点管理的施工部位:

⑴以下部位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施工;
深度超过米的沟槽土方施工;
人工挖扩孔桩施工;
脚手架、卸料平台、水平安全网搭设与拆除施工;
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电动吊篮的安装、提升、拆除施工,起重、吊装施工。

⑵以下部位施工方案须组织专家论证:基坑深度超过12米或基坑深度大于与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间距的工程施工;
地下暗挖工程穿过即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河道的工程施工;
跨度超过18米的钢结构吊装及钢结构施工用承重脚手架施工;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

⑶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项目。

2、重点管理工作

⑴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技术、生产、材料、安全等各负其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

⑵各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实施方案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人的上岗证进行检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加强检查,施工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

⑶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和隐患。专职安全员的配置应不少于以下数量:

①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1人;
2~5万平方米2人;
5~10万平方米3人;
10万平方米以上设安全管理机构。

②市政工程:5000万元以下1人;
5000~亿元2人;
亿元~亿元3人;
亿元以上设安全管理机构。

③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工程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⑷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⑸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着重对脚手架、基坑、模板、“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督促项目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⑹施工现场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制度,加强用火管理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检查。

⑺加强对工地食堂管理,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登记制,确保施工人员不食扁豆、黄花、发芽土豆等易中毒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⑻夏季施工做好防汛、防雷、防暑工作,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

⑼根据本项目部承建工程特点,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工程部备案。

(10)“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

某建筑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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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7篇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生效实施。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9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制定了16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实现文明安全工地的管理目标,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基层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和各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和换季、换岗及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童工及伤、老、病、残人员。

(四)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赤脚和光背。

(五)严禁酒后上班作业。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追逐打闹。

(七)作业过程中严禁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操作规程。

(八)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十)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任何物料。

(十一)严禁攀爬脚手架、井字架、大模板,严禁乘坐井字架吊篮上下。

(十二)施工现场的“四口”和“临边”必须设置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自拆改和移动。

(十三)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冒险蛮干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和教育,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由于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公司安委会或上级部门进行查处。

(十四)发生工伤事故按上级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及措施,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公司除平时进行安全抽查、复查外,每月由工程部组织文明施工小组进行综合检查。

(二)各基层单位在安排生产时,要对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和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作业班组在作业前要对本班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和本班组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四)季节性施工期间要及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项目部安全员、当班和旁站人员每天要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的巡视检查,对作业面和作业人员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对重点部位的施工和特殊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

(六)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教育、查制度落实、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材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料管理、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三、检查评定标准

(一)《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五)《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四、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端正安全生产态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做好一年一度的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其中包括法人、总经理等领导的安全知识培训);

(二)督促基层单位认真组织好新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做到随到随教,不漏一人。教育时间要保证不少于4小时,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核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补教,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三)各项目部每年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四)搞好施工人员换季教育。(如春节、麦收和秋收后)进场上岗前必须要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五)坚持周一安全教育,各班组在作业前要进行班前教育,由班组长把当天的工作任务和作业环境、应注意的事项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向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教育工人遵章守纪。

(六)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利用安全活动、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黑板报等多种形式的方式方法进行教育。

(七)新岗、转岗、复岗人员在上岗前也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试。

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责任区划分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要定期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三)各类材料必须按规格分类码放整齐,不得超高,标识清楚,符合规范要求。

(四)保持场容整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工完场地净。

(五)垃圾要集中定点存放在封闭式垃圾站内,做到日产日清日运。

(六)保护成品,不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大小便。

(七)职工宿舍、厕所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打扫,保证清洁整齐,无蚊蝇、无异味、无传染病发生。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班组在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的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安全状况及本班组人员作业区域、作业过程中的危险程度,工作中注意的事项,防护用品的使用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并跟踪落实,同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三)各项目部对各班前活动情况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组织或不认真组织班前活动的班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并要跟踪督促纠正。

(四)项目安全员要不定期地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详细,字迹要清楚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并妥善保存好。

(五)进行重大分部分项施工活动时,基层单位主管领导、主任工程师要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听取班组的活动内容并提出安全管理的要求。

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有效的操作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要将本人的操作证复印件随身携带以备查。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特殊部位作业时必须有人旁站或监护,规程中规定两人作业的严禁一人操作。

(五)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疾病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要按时进行年审。

(七)各基层单位要编制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以便规范管理。

(八)每年休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再次复岗时,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严禁使用临时操作证和学习证独立上岗。

八、“三宝”、“四口”使用和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实建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和国标,针对“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通道口、电梯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三宝”及其他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要严格执行国标,三证和检测报告要齐全有效,产品进场要履行验收入库手续。

(二)“三宝”的使用必须要符合规范要求,要根据使用期限的要求及时进行检测和报废。

(三)现场的“四口”和临边防护要编制专项防护方案,防护设施要齐全规范,做到定型化、工具式,并编好管理。

(四)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和挪动,如需拆改挪动时,必须经项目部领导同意,采取补救措施后方可拆改和挪动。

九、领导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情况,对领导安全值班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及各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轮流进行安全值班,每月1人,负责公司及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单位当月安全交接班会议。

(二)基层各单位的值班领导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交接班会议,并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三)值班领导要积极组织制定落实当月安全工作措施计划,解决当月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四)组织好当月文明安全施工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检查。

(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总结分析当月的安全管理工作形势,总结当月安全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把当月没有完成的安全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与下月接班领导交接清楚,由接班领导负责落实整改。

(六)交班领导和接班领导于每个月的最后一天进行安全值班工作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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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安全管理人员合署办公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现场的监控力度,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各单位按规定设立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或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或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二)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0人以上要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超过300人的至少要设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班组长为本班组的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所有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佩戴“安全员”或“安全监督员”字样的袖标和安全员统一服装。

(五)安全员要和总包的安全员合署办公,统一管理。

十一、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预防机械伤害,杜绝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特制定以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二)机械设备要统一编号管理,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保证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四)施工现场的木工机械、钢筋机械、卷扬机、电焊机等必须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

(五)各种机械设备要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标志牌和设备负责人标牌。

(六)机械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严禁带病运转。

(七)租赁设备要按规定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

(八)所有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及时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伤事故,从中吸取事故教训,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

(一)各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根据上级相关法规成立事故处理组织并制定本单位的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三)发生事故后单位领导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保护好事发现场。

(四)成立事故调查小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写出书面报告,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不超过2小时的按照如下程序上报:事故目击者→单位领导→公司领导或主管部门→上级部门。

(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六)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七)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八)对现场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应及时登记建立档案,妥善保存,不得丢失。

十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包括分公司等单位所发生的各种等级事故的责任追究,(一)事故的类别

1、与施工生产相关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械伤害等。

2、发生火灾、交通、中毒、中暑、爆炸而造成重伤和亡人的事故。

3、危险化学品造成的重大未遂安全事故和重大伤害。

4、违反规章私自购买假冒伪劣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其它原因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

(二)管理措施

1、各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使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系统化管理网络。

2、严格执行《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建委关于施工现场四个管理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各基层单位必须服从国家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部、市建委、区建委、街道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检查。

4、各单位要履行合同,做好各种安全协议的签订工作。

5、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入场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6、各单位必须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及时对从业人员做好安全交底,被交底人在交底书上签字。

7、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1)种类: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绝缘手套、绝缘鞋、配电箱使用临时用电电缆线、防触电保护器。

(2)公司工程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监察和随时对产品抽检或选检,对检验不合格的要进行退货和拒付货款。

(3)上述所有防护用品都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鉴定报告》。

9、各单位要加强培训教育及演练。

(三)事故的上报和调查

1、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未遂事故、伤亡事故都必须在事故发生五小时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

2、轻伤(含未遂事故)事故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或系统领导汇报。

4、死亡1—2人的事故由公司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调查组人员的组成:单位法人、总经理、综合办公室、工程部、劳务部、财务部等。

(四)责任追究

1、发生轻伤事故、未遂事故、重伤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或被媒体曝光、损坏公司声誉的,依据责任大小,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2、发生死亡1人事故的,属于管理责任的单位行政正职引咎辞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死亡2人事故的,属于管理责任的单位行政正职、主任工程师引咎辞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特大责任事故的按公司、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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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被举报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6、私自购买不合格的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以及未上报公司批准,私自组织活动而造成事故的,由责任单位或组织者负责。

7、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处理、处罚

1、属公司范围处理或处罚的,由主管部门调查收集材料,报公司研究决定。

2、超过公司处理、处罚权限的,由上级政府部门决定。

3、处理的级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六)本规定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十四、安全生产管理硬性规定制度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杜绝伤亡事故和施工过程中重大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信誉,结合公司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硬性规定: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预防事故发生的紧迫感。各基层单位不管时间多紧,任务多重,都必须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用严密的组织管理手段形成切实运转有效的管理链,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必须全力抓好工人的入场教育、特殊作业场所的班前教育,使其切实掌握施工现场危险因素的预防知识。

(三)夜间批准施工的单位,必须调整管理部署,执行白天、夜间施工管理人员倒班制度,夜间施工必须保证相关领导、业务人员、作业面监控与白天一样正常运作。

(四)如下作业场所、部位的施工必须设旁站人员,旁站人员的第一职责是监控作业场所、部位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1、开挖基坑、沟槽作业。

2、各种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

3、支搭形成高空防护的临边作业。

4、水平网的搭设与拆除作业。

5、爬架升降作业。

6、外挂架提升和拆除作业。

7、出料平台安装提升、拆除作业。

8、提升架的搭设、试运行和拆除作业。

9、电梯井防护设施搭设、拆除及网上清理作业。

10、各工种交叉密集场所作业。

11、立体交叉作业场所。

12、搅拌机内清理及维修作业。

13、化粪池、管道沟、污水井等清理维修作业。

14、建筑物拆除清理作业。

以上工作设置的旁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的监控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五)如下人员实行挂牌制度:

1、项目部领导及管理人员。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3、旁站监控人员。

(六)如下工作实行交接班制度(书面)

1、生产领导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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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旁站人员交接。

3、深度基础作业交接。

(七)如下人员实施动态挂牌上墙制度:

1、当月的安全值班领导。

2、当日的安全值班领导。

3、重点部位的旁站人员。

4、夜间施工的值班人员。

(八)各单位必须设立曝光台,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发现违反现场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必须立即纠正和处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对不负责任、执行不力或工作不到位的专职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公司将采取措施对项目经理部领导进行监督。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10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条例及规定,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任。2.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4.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总目标并督促实施。

5.亲自组织主持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批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涉及法律者除外)。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1.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管理责任。

2.组织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批准各分公司上报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总经理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措施并做出决定。

4.领导质安处开展正常的业务工作,支持质安处行使否决权,并负责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条例。

5.组织领导公司的季度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检查评比结果。

6.坚持“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的原则,在下达生产计划任务的同时,必须先下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发生伤亡事故,应到现场主持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并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三、党委办(书记)安全管理责任

1.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2.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党委(支部)会议研究生产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工作。4.把安全生产纳入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竞赛活动,把安全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一项内容。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6.支持各部门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协助工会、团等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竞赛。

四、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责任

1.宣传贯彻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规、方针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搞好总结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权建议给予重奖。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参与监督检查。

4.督促和协助公司行政部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完善安全设施和对尘毒进行综合治理。搞好劳动卫生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因工伤亡家属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6.经常深入基层工地,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向工地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并督促工地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

五、团委(书记)安全管理责任

1.针、政策,不折不扣地协助党委做好安全生产的政治思想工作。

2.在党委领导下,针对施工工地青年人多的特点,协助基层团组织做好广大青年重视安全生产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到人人知道安全为了促进生产,生产必须注意安全的道理。

3.组织基层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宣传活动,教育每个团员起到党的助手作用,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并团结带好一大片。

4.把搞好安全生产纳入评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的先决条件之一,把搞好安全生产的先进团支部(团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椎广。

六、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

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和领导,对安全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总责任。

2.组织学习贯彻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安全技术范围内对公司经理负责。3.主持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标准,编制审查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程。

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领导制定并负责批准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要求。

5.负责审批高、大、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材和教育计划。

7.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考察作业环境,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8.参加公司每季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要做出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改进目标和整改意见。

9.听取质安处的工作汇报,指导和支持质安处开展工作和行使否决权。

10.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对发生事故的有关问题,提出技术性鉴定意见和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和改进方案。

七、总经济师安全管理责任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协同总工程师和公司质安处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领导。

2.会同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公司质安处对公司安全体系建立、资金落实进行评估,并对公司经理负责。3.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对发生事故的有关问题提出安全技术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4.参与编制审核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的经济部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顺利开展。

5.及时分析和总结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建议。

八、总会计师安全管理责任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工作,协同总工程师和公司质安处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领导。

2.督促财务处在安全技术资金、经济调配、资金落实使用上对公司经理负责。

3.对于伤亡事故的调查结论,在经济上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4.参加编制和审核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并督促财务优先支付。

5.根据有关规定按计划及时提取劳动保护费用和安全防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九、质安处安全管理责任

l.认真贯彻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帮助指导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工作,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3.主持编制和修改企业的安全技术规程。

4.负责审查各项目部报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在需要时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

5.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 情况和待解决的问题。

6.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全公司,对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提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的意见,经公司领导认可后执行。

7.发现危险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可先令其停工整顿,待责任者提出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成,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8.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安全管理网络人员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技术交流和开展各项竞赛活动。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意见。

十、施工处安全管理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在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

3.做好设备的鉴定工作,并对安全设备的使用效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改进方案。

4.参加公司组织的每季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提出技术性改进意见。

5.负责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技术鉴定,负责对科研项目的安全技术研究、审核,进行技术鉴定。

6.会同劳动人事部门、职教培训中心,做好特殊工种、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时到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技术性意见和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十一、财务处安全管理责任

1.对已确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训练所需的经费,列入财务计划,优先支付,做好奖惩兑现工作。

2.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按计划及时提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会同各有关处室平衡好各分公司、项目部和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的财务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十二、经营处安全管理责任

1.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生效后,要向有关技术处室提出工程性质应采用的主要安全措施计划书面材料。

2.在编制工程预算时,要正确计算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安全设施的安全防护材料费用,并督促其实施。

3.督促材料部门及时采购,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物资。

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计划

十三、办公室(计量、职教、人事)安全管理责任 1.负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按周期进行鉴定,井在周期内使用,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计量器具流入施工现场。

2.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设备的计量器具做出技术鉴定。并对使用效果进行调查,每半年向经理、总工程师提出书面调查报告

3.制订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各种培训班都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程。

4.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司上下各级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和安全技术培训。

5.会同施工处、设备处编制各种安全技术培训教材,搞好特殊工种、机械操作工等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负责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先教育后上岗。

7.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做好新招收工人的审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体检,不得将有禁忌症的工人,分配到所禁忌的岗位上工作。

8.严禁使用童工,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9.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职工劳逸结合的健康,切实做好女工保护工作,对因工致伤残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要安排适当工作。

10.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办法。

11.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应加强教育,经说明无效或屡教不改者,应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严肃处理,对安全事故责任者,按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十四、设备处安全管理责任

1.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验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2.各种机械设备完全防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并负责对新设备、自制设备使用前的鉴定工作。

3.参加调查处理与机械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做出技术鉴定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4.制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第11篇

江西省昌南建筑有限公司

消 防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20xx年10月修订

一、总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二、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 定;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
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四、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各种受压设备;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三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五、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六、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七、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 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 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度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九、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十、机修房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房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房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所有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

4、机修工作业时,严禁带手套,下班时切断电源。

5、存放油类要求归类,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6、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十一、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熔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置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十三、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四、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五、奖励与惩罚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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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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